代码:002382 简称:尊龙凯时 公告编号:2015-013
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尊龙凯时”)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2月16日在尊龙凯时办公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文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2014年限制性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公司2014年限制性激励对象中营销总监Ho Weng Fatt先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共计40万股,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拟授予Ho Weng Fatt先生的限制性。考虑到公司董事长刘文静女士和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孙传志先生对公司的贡献,特将上述40万股限制性授予两人,同意两人分别新增认购20万股限制性。经过上述调整,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60人调整为59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数量不变,为720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数量不变,为80万股。
公司董事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孙传志先生、韩邦友先生为本次限制性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关于对2014年限制性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具体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报》、《上海报》、《日报》、《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 号》以及《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以下简称“《2014年限制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2014年限制性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授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限制性。同意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的限制性授予日为2015年2月17日。预留的80万股限制性的授予日由董事会另行确定。
公司董事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孙传志先生、韩邦友先生为本次限制性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的公告》,具体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报》、《上海报》、《日报》、《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