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002382 简称:尊龙凯时 公告编号:2015-019
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尊龙凯时”)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11日在尊龙凯时办公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文静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就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其中授权事项第4条“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因此,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向5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720万股的首期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由24,000万股变更为24,72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4,000万元变更为24,720万元。
根据《公司法》、《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上述授权以及首期限制性授予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0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720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4,000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4,720万股,均为普通股。 |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就上述修订向董事会作出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2015年3月1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珠海保税区大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尊龙凯时(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珠海保税区大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发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2015年度拟向珠海大生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总额在未来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刘文静女士、孙传志先生、韩邦友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关于公司向珠海保税区大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报》、《上海报》、《日报》、《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