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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6

    代码:002382         简称:尊龙凯时        公告编号:2016017

    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尊龙凯时”)于2016年4月11日、2016年4月12日和2016年4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2016年4月12日,搜狐网上刊登了题为《尊龙凯时,小心高送转陷阱》的报道,主要内容为:公司披露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涨势良好,其进一步分析认为,公司近三年来基本原地踏步,目前净利润的增量来自成本的降低导致的毛利率提升。公司的发展之路可谓充满重重障碍。这两天的暴涨,更可能是游资借利好以及市场转暖的情况展开的一日游行情等。

    除上述报道之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16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2015年业绩同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资本公积金充足,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持续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及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尊龙凯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尊龙凯时集团”)提出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 2015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247,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98,880,000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股本247,20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94,400,000股。

    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提交的《关于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董事刘文静、李振平、孙传志、吴强、王相武、韩邦友(超过全体董事人数1/2)对上述预案进行了讨论,经讨论研究,上述六名参会董事一致同意控股股东尊龙凯时集团提议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均书面确认,在公司召开相关董事会审议上述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本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请详见2016年4月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报》、《上海报》、《日报》、《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

    5、2016年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及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控股股东尊龙凯时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司法冻结73,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1%,司法冻结期限为2016年1月28日至2019年1月27日,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司法冻结登记,冻结申请人为淄博尊龙凯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尊龙凯时投资”)。

    上述司法冻结的原因为:尊龙凯时集团于2016年1月29日收到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临淄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2016)鲁0305民初714号),在尊龙凯时投资诉尊龙凯时集团股东出资纠纷一案中,尊龙凯时投资向临淄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依法查封、冻结尊龙凯时集团持有的本公司73,450,000股股份或相应价值的财产。临淄法院认定上述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并裁定查封、冻结其持有的公司73,450,000股股份。

    请详见2016年2月2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报》、《上海报》、《日报》、《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及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

    7、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交所上市规则》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交所上市规则》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16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度业绩快报》。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2,103,866.52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50%;实现利润总额224,248,005.7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7.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594,329.8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4.86%;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7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3.08%。截至目前,未发现需要修正业绩快报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报》、《上海报》、《日报》、《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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