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002382 简称:尊龙凯时 公告编号:2017-043
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下半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尊龙凯时”)2017年下半年拟使用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热电”)供应的电能,预计自董事会审核通过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用电量总计不超过1,500万度,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由于本公司和宏达热电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同为李振平先生,且公司董事王相武先生、吴强先生当前在宏达热电分别担任董事兼总经理和董事。根据《深圳交易所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0.1.3条款第(三)条“由本规则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深圳交易所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占2016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0.77%,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755446908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
法定代表人:庞军航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3年11月11日
住所:临淄区宏鲁工业园
营业期限:2003年11月11日至2035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发电、电力销售,供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李振平先生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2016年12月31日 | 2017年6月30日 |
1 | 资产总额 | 49,312.38 | 43,834.25 |
2 | 负债总额 | 36,208.66 | 34,134.11 |
3 | 净资产 | 13,103.72 | 9,700.14 |
序号 | 项 目 | 2016年度 | 2017年(1-6月) |
4 | 营业收入 | 4,890.31 | 2,876.08 |
5 | 净利润 | -5,109.35
| -3,403.53 |
注:2017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和宏达热电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同为李振平先生,且公司董事王相武先生、吴强先生当前在宏达热电分别担任董事兼总经理和董事。根据《深圳交易所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0.1.3条款第(三)条“由本规则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宏达热电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公司向关联方购买电力,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按实际供电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成交价格,但不得高于当地的平均价格。
对于前述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与《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2、自董事会审核通过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拟使用宏达热电的电量总计不超过1,500万度,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原因、目的、必要性及持续性
本交易可避免出现因国网停电影响公司正常运行的情况,不依附国网单一用电,可保证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宏达热电是一家主营发电、电力销售的公司,适当使用关联方宏达热电的电能,可作为国家电网之外的有益补充,还可以降低供电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计划2017年下半年及以后年度使用关联方宏达热电的电能。
2、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价格均按供电时的市场价格进行确定,该项交易是公允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开展日常经营管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与宏达热电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2017年下半年,计划使用关联方宏达热电的电量总计不超过1,500万度,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决策和批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7年下半年新增与宏达热电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